1.賣方應嚴格按照買方確認的(或通用標準)制造加工圖紙生產。如買方對除塵器的結構和材料、材質有特殊要求時,賣方應積極配合落實,對可能引起除塵器性能改變的任何變化,應進行相應的設備試驗。
2.焦炭廠布袋除塵器本體、離心風機、支架、電控箱等,由賣方組合成適合運輸吊裝施工的組合件。
3.焦炭廠布袋除塵器除塵器本體
a.殼體設計應密封、堅固,連接件的尺寸配合公差均要求達到標準公差與配合中規定的10級精度。殼體加工焊接應符合GB/T 985。1-2008《氣焊、焊條電弧焊、氣體保護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薦坡口》的規定。焊接結構中材料的機械性能應不低于GB 699中有關Q235的規定。除塵器焊縫的抗拉強度不小于373N/mm2;焊縫應平整,不得有裂紋、弧坑間斷、氣孔及未焊透等缺陷,焊角高度相應不小于母材較薄者的厚度。焊縫咬邊不大于0。5mm,咬邊連續長度不大于100mm。
b.除塵器殼體上方應根據型號大小設置1個或幾個檢查孔,以便觀察、維護、檢修。人孔或檢查孔均應壓緊不漏氣。
c.除塵器的每個過濾部件應有填料密封件以在過濾部件換后繼續正壓和氣密密封。
d.焦炭廠布袋除塵器經2h連續空運轉試驗,不會有異常聲響,軸承溫升不會超過40℃,溫度80℃。
e.離心風機與除塵器本體一起組裝時,應設置減振機座。
f.除塵器本體及支架應采用鋼結構,其結構設計應符合《鋼結構設計規范》GB 50017-2003。鋼結構設計應能承受6000Pa的壓力(正/負)。
g.除塵器本體設置檢修用的固定平臺和籠形爬梯。所有平臺應設置1。20米高的欄桿和護沿,平臺荷載至少應為4kN/m2。爬梯的具體位置應由雙方共同協商,設計由賣方負責。除塵器梯子根據除塵器所在位置周圍的空間大小由設計院提出采用有籠梯子或扶梯。不管采用何種梯子均不影響價格。
h.本工程輸煤轉運站及碎煤機室用脈沖布袋除塵器進風口卸灰口暫按在料斗下部考慮,設置排灰閥、螺旋機、減速機。原煤斗用除塵器不設灰斗、排灰閥,吸風口與排灰口合用。